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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90后女研究生蹦床馆玩“人体炸弹”摔成完全性截瘫,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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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一90后医学女研究生在蹦床馆体验“人体炸弹”项目时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落地瞬间头朝下,摔成完全性瘫痪,胸部以下失去知觉!5月25日晚6时许,江苏徐州的一名90后女研究生琪琪和男朋友、表哥一起到当地新开的一家蹦床馆玩,在体验“人体炸弹”项目时,琪琪头朝下猛地摔进海洋球池里,胸部以下随即失去知觉。琪琪的伤势很重,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为“完全性截瘫”。

因为琪琪毕业后在医院实习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没有医保,住院5天医疗费就花了十多万,蹦床馆老板只送来5000元。虽然水滴筹一天时间就筹到了近30万,但后期康复治疗费用还有很大缺口。琪琪表哥说,他们家人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人体炸弹”顾名思义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场地内有一个高大的气垫,站在高处的人往下跳,另一端躺在低处的人就会被弹入旁边的海洋球池中。

琪琪的表哥说,当时旁边的工作人员只是告诉我们怎么玩以及教了一些简单动作,并未告知这个项目存在的危险性,也未让我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在反复确认是否安全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大家都是这样玩的,没事儿。”结果发生了文章开头悲剧的一幕。

但蹦床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说,事发时,安全员已经指出琪琪动作不标准,提醒他们不能这么玩,但他们还是跳了游乐设备事故小孩被夹碎头。蹦床馆购买了保险,可以用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对方到法院起诉索赔的话,他们也会积极应对。

近年来,玩蹦床导致人员受伤事故屡屡发生。2018年10月23日,武汉23岁小伙小齐从蹦床上以游泳姿势向海洋池跳下,第四节颈椎粉碎性骨折,第五节骨折。医生说小齐虽有意识,但后期恢复不容乐观,可能面临高位截瘫。

2018年4月18日,沈阳女孩小美(化名)为拍视频,从4米多高跳入海洋池,脚踝粉碎性骨折。

2018年7月8日,25岁的新疆游客李女士在成都一家蹦床馆玩,被教练拽住手,弟弟拽住脚扔到海洋池里,后来李女士确诊为脊椎压缩性骨折。

总结发现,发生在海洋池的摔伤事故,都是人砸到了池底,伤情有脚踝骨折、颈椎骨折和腰椎骨折。大家在玩耍时,一定别忘了保护自身的安全!

黄山一游乐设施下陷!南京9岁女生死亡, 你怎么看

【#游乐设施下陷致8岁女孩身亡#乘坐游乐设施要注意!】7月20 日,安徽黄山一气模游乐设施顶部局部下陷,导致游客8岁女孩蔡某某受伤,送医抢救后不幸身亡。

乘坐游乐设施一定要注意安全,大家游玩要选择正规游乐场,不带孩子玩设备陈旧、无防护措施的游乐项目;留意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让孩子乘坐未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游乐设施;做好安全防范给孩子穿着简单衣物,不穿长裙、纱裙、佩戴尖锐饰品为孩子系好安全带,孩子务必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在游乐设备出现问题时,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多保留一些现场资料。如视频、音频、照片等,同时还要保留相关的门票和入场乘用证明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发生了这样的事故,值得大家深思,不管孰对孰错,是谁都不愿看到,女孩妈妈的哭喊求助令人痛心.....哎!但愿孩子一路走好!

如何看待6岁男孩玩海盗船摔骨折,游乐场因一张告示要负全责

99随便语:商家的告示真不能乱写,一张画蛇添足的告示牌,把游乐场自己坑了。

地点:浙江宁波

事件:游乐场的告示牌上多写了一行字,被判全责

(1)宁波张女士带着自己女儿,以及朋友的儿子鹏鹏,利用节假日到某游乐场游玩。

游乐场门口贴着告示:“一米以下儿童由年满18周岁有监护能力的家长全程免费陪同”。因两个孩子身高都在1米以上,张女士就和其他家长一样,在游乐场外的休息区休息。

【太正常了,游乐场是小孩子玩的地方,除非孩子特别小,家长都是任由孩子在里面玩,自己坐在外面等候,张女士就是这种情况。】

(2)不料,鹏鹏在玩耍时不慎摔倒,后经医院检查,为右肱骨踝撕脱骨折。

事故发生后,游乐场方面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但对于鹏鹏的医疗费等其他赔偿事项,却无法达成一致。

经鉴定,鹏鹏构成10级伤残。

鹏鹏父母将游乐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3.1万余元。

(3)游乐场辩称,游乐场内的各项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地面有3厘米厚的海绵垫层。当时,鹏鹏家长监护不当也有过错,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游乐场方面愿承担50%—70%的责任。

【至此一切正常。孩子在游乐场内摔伤,游乐场肯定担责,但由于家长没有尽看护责任,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许多类似案例都是这样判的。】

(4)鹏鹏一方提出了不同意见!

由于游乐场门口贴有“一米以下儿童由家长全程免费陪同”的告示,而鹏鹏的身高是1米2,所以,游乐场对于身高超过1米的孩子,应当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出事后应当全责。

据介绍,事发时监控显示,包括张女士在内,无论身高是否超过一米的孩子家长,都坐在游乐场外休息,无人陪同儿童玩耍。

(5)最终,法庭采纳了鹏鹏一方的意见,判游乐场全责,须赔偿鹏鹏的全部损失,计13.1万元。

【这就有点冤枉了,游乐场贴出告示的目的,是提醒特别小的孩子的家长,应当照顾好自己孩子。不料,这张告示却成为鹏鹏一方的有力证据!】

99随便观点:

第一,假如没有这张告示,游乐场无须全责。

做的多,错的多!

假如游乐场没有贴出那张告示,案件的审理结果,应当是由游乐场,鹏鹏父母,各自承担一部分责任,共同为这次事故负责。

但游乐场画蛇添足的一张告示,把自己给坑了!

这大概是游乐场自己也想不到的事。

第二,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认为,游乐场告示内容“一岁以下儿童需要家长陪同”,同时代表另一层含义,假如孩子的身高超出一米,对孩子的看护责任,就由游乐场负责。

这叫监护责任的转移!

这张告示,使得张女士留在游乐场外的行为,得到了认可,而认可人不是别人,恰恰是游乐场。

现在,游乐场没有尽到对鹏鹏的看护义务,导致鹏鹏摔伤,就需要长但赔偿责任,而且是全部的赔偿责任。

结束语:真是坑啊,大坑!早知如此,游乐场不如不要有这张告示,那么游乐场至少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就叫多做了事,反而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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