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小区设立游乐设施的通知,消防安全管理还是从严的
小区楼上布置娱乐场所比较“麻烦”小区设立游乐设施的通知,面临的问题比较多,有的事项还不太好办。
一小区设立游乐设施的通知、有可能改变建筑的性质。
我们知道,按照《住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分类,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小区设立游乐设施的通知。住宅建筑包括纯住宅和底部(一二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其余民用建筑均为公共建筑。现二楼设置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不属于商业服务网点。这个建筑因为该娱乐场所的布置,它的性质马上从住宅建筑变为公共建筑。
二小区设立游乐设施的通知、建筑性质改变这意味着什么?
建筑性质发生改变,随之建筑高度可能发生改变(这一点,很多人理解不了,你记住就行)、防火要求、安全疏散等都需要提升,室内消火栓配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喷、防排烟等可能需要重新设置、提升。
1、该建筑的高度超过24米的话,这个娱乐场所无论面积大小都必须设置自喷;建筑高度如果不超过24米,但它的面积如果超过300m2的话也必须设置自喷,得设置管道、稳压泵、消防水箱......
2、由于是歌舞娱乐游艺场所,所以无论面积大小,无论几楼,都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是新增加的,这可不是一点钱。
3、如果二楼的该娱乐场所的面积大于100m2,还必须设置排烟设施,这也是新增加的,这也不是一点钱。
4、该娱乐场所与建筑其他部位想通的门至少为乙级防火门。
5、可能还要增加安全出口的数量。
6、面积超过200m2的还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消防主管部门会重点检查的。
......
消防检查
三、该场所面临审核不通过或营业期间被投诉。
现在各个行政审批机关都非常重视依法审批,要求程序、手续必须合法、合规、有效。如果后期出了安全问题,责任倒查时处理人是非常严肃的。所以,有一项不合格都没人敢打招呼签字。周围群众意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等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是无法通过的。娱乐场所设置在小区,多多少少都有点噪音扰民,居民投诉是个很头疼的问题,以后和派出所、环保的等打交道的机会可多了
四、该娱乐场所必须消防申报。
《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违反的,要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依据《消防法》
小区住宅就是给人住的,不是用来搞商业的,搞盈利的,所以在小区里面,虽然存在利用一层住宅开幼儿园的情况,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原因有三。
一是有安全隐患。建在小区一楼的幼儿园,一般会用栅栏围起来一块幼儿活动场地,里面有滑滑梯之类的娱乐设施,小朋友会在这里玩耍。但是因为楼上有住户,这就存在高空坠物的隐患,这是不可取之一。
二是存在扰民隐患。幼儿园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叽叽喳喳,偶尔在幼儿园看看是觉得很可爱,但是如果天天在你眼皮底下这样,估计就会觉得吵人了,在一层住宅的幼儿园,这个问题很难解决的。这是不可取之二。
三是存在无资质隐患。幼儿园一般要求有独立的场地,将小区一层住宅改建的幼儿园,一般很难通过验收的,对于这种没有办学资格的,对幼儿家长来说不放心,对开幼儿园的人来说,随时可能被人举报取缔,对双方的风险都很大,这是不可取之三。
总之,在小区住宅一层建幼儿园,有害无利,真建了也等着被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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